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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带着朋友,然后出了车祸,被对方摩托车撞上了,朋友腿受伤,我负全责,

交通事故
2023-08-06 15:31:3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受伤,与你有关系,根据原因力的大小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即算一下对方受伤跟你的行为有多大的关系,以及你实行的行为是否是故意。
    如果对方受伤跟你毫无关系,是意外事件或者是他自己的责任,那么你就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建议报警,有交警队做出责任认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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