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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闹离婚 把孩子藏起来 不让见

婚姻家庭
2023-08-07 09:27: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双方先冷静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调解。
  • 法律分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有探望的权利,对孩子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的具体行使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后,确定合情、合理的方式,探视的时间以及方式应当以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行使,若对方长时间不让看孩子,则可向法院起诉,但若一方举证出另一方有精神病、虐待狂、传染病等的证明,法律才可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一般是协商。协商不成;就报警了;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想离婚的一方随时有权利提出离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无理取闹,可以选择报警。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是最有效的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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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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