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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职权有哪些

劳动纠纷
2023-08-06 11:17: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有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主要包括:1、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行使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一般包括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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