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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工地干活,手指缝了五针,工地不管,交的平安保险可以报吗

劳动纠纷
2023-08-06 11:17: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先去劳动局报工伤试一下,如果不行再找包工头
  • 工人干活出了工伤,保险理赔流程有以下四步:
    1、伤害经当地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以及经当地劳动能力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
    2、持工伤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工伤保险申请人的申请;
    4、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向工伤保险申请人发放工伤保险赔偿金。
    工伤保险应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结论,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要写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认定后,劳动者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去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支付单据,由社保经办机构来审核,之后及时支付给申请的单位或者劳动者。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申报工伤保险的办法: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被认定为工伤后,适时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最后审核通过的,及时发放相关待遇。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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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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