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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的手机买东西,然后造成的损失应该是谁来承担

损害赔偿
2023-08-06 11:12:3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如果说是用你的手机的话,很可能是要由你优先来承担责任
  • 你好,你承担,承担后可以向别人追偿。
    追问:他要我把所有费用赔偿,我可以追回来吗
    解答:你好,你承担,承担后可以向别人追偿。
  •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相关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如果别人是全价赔偿的,被损坏的东西可以给他,因为你的物品的全部损失或者全部价值已经得到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故意损坏他人手机的,按照他人实际损失财产在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除进行赔偿外,还需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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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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