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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弟弟去世,他孩子是不是由他妻子抚养

婚姻家庭
2023-08-07 18:51:4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因父母关系的改变而改变,因此离婚后一方死亡的,如果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子女一般由另一方抚养;另一方没有负担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咨询
  • 你好: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由妻子抚养孩子。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才规定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责任的人担任监护人
  • 当时是有抚养义务的,但存在特殊情况要因事情具体情况而论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父亲去世了由母亲抚养
  • 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由妻子抚养孩子。
  • 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由妻子抚养孩子
  • 丈夫弟弟去世,他孩子是不是由他妻子
  • 你好! 丈夫死后孩子由女方抚养。
  • 你好,这个是的是由对方抚养的。
  • 丈夫死后孩子由女方抚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可见,丈夫死后,女方没有抚养能力的,子女则由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如果有负担能力的兄、姐的,子女也可以由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扶养。
  • 你好,是的,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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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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