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道一般有以下的四种举报方式,具体如下:
1、拨打电话122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2、登录当地交通网的举报严重交通违法专栏;
3、邮寄信件至交管局秩序处,信件请注明违法举报;
4、直接向附近交警举报。非法占道经营的,对于违法者应该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或者经多次警告,仍然占道经营的,给予罚款,没收经营物品等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一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将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辖区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和交通事故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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