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别人用我照片做头像

互联网纠纷
2023-08-05 18:29: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使用他人照片,可能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可能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行为人若恶意发布他人照片,侵害了他人肖像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用他人的照片做头像,只要是正常使用,无营利为目的的话,应该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做法。如果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给肖像权人导致事实上损害的,使用人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