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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行动不便,女儿可以代替父母,起诉不负责赡养的儿起诉不负责赡养的儿子吗?

婚姻家庭
2023-08-05 15:36: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以父母名义起诉,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 只能以父母名义起诉儿女。
  • 子女可在一定条件下代父母追讨赡养费,例如:父母行动不便的,子女可代父母追讨赡养费。法律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并不能因为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而避免赡养责任。并且,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必要时被赡养的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进行审判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儿子不赡养老人,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赡养纠纷诉讼,提起诉讼必须是父母自己的意思表示,父母的其他子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赡养纠纷诉讼,父母的其他子女也没有权利提起诉讼要求其他子女赡养父母,但可以劝说和进行沟通。当然,作为父母也应当理解女儿的心情,对于儿子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应当提起诉讼,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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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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