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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遇到一个问题,就是遇到一个送赠品的,免费送一个赠品,然后他说可以抽奖,是店里面搞宣传,然后一抽奖抽了个手机,说是免费送,但是必须要给他们签协议,诱导我充值我就不要那个手机了,但是他们不让退,充值说在平台上面可以买东西,手机可以免费送,手机送回来以后出现各种问题,也找不到售后,然后平台上面都是虚假的东西,价格都是正品的价格,但是都是伪劣商品,而且还不能售后,还不能评论,我想问这个是不是属于诈骗,然后我这个钱能不能追得回来

互联网纠纷
2023-08-05 14:13: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个建议需谨防被骗了。
  • 即使是赠送的,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就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也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同时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制投诉的日期等。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分析:即使是赠送的,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就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也可以向工商局举报。同时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制投诉的日期等。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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