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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替别人贷款,我只是名义上的。他是实际贷款。合同上也写着与我无关的话。结果他还不上贷款了。那么我需要偿还贷款吗

债权债务
2023-08-07 15:23: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需要。 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借款的,是属于风险非常高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以自己的名为替他人借款的,自己就成为债务的直接承担人,而他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以自己的名义替他人借款的,是属于风险非常高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以自己的名为替他人借款的,自己就成为债务的直接承担人,而他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法律分析: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你同意用你的名义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法律上视为你的个人贷款,你应当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别人与银行没有法律关系。如果别人拒不还款,责任由你自己承担。在你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
    2、你不知道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的,你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名义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法律上视为他人贷款,他人应当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他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你同意用你的名义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法律上视为你的个人贷款,你应当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别人与银行没有法律关系。如果别人拒不还款,责任由你自己承担。在你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2、你不知道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的,你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你是实际贷款人,需要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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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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