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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找了个空放放了3万,第一个月利息是4千,第二个月我问他多少,他说月息2千,第二个月用到半个月又找我要2千的利息,说那2千是半个月的利息,请问临时又加钱,合理吗

债权债务
2023-08-05 15:40: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对方的利息要求的过高,法定最高利息为LPR的四倍,也就是14.2%,超过的部分您可以不用偿还,对方起诉你也可以抗辩。
  •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才能确定的哦
  •   约定的利息在年利率24%以下,合法有效。 约定的利息在年利率24%以下,合法有效,债务人未支付的,债权人可要求其支付。约定的利息在年利率24%到36%之间的,债务人按照此约定支付利息的,支付了的法律认可,未支付的,债权人也无权要求其支付。 约定的利息在年利率36%以上的,法律不予保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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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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