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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中心

继承
2023-08-04 20:11:3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是可以帮您主张鉴定的
  • 一、司法鉴定中心属于什么性质的机构
    1、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法院的名称;
    (二)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
    (三)鉴定材料;
    (四)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
    (五)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六)鉴定意见;
    (七)承诺书。鉴定书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附鉴定人的相应资格证明。委托机构鉴定的,鉴定书应当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从事鉴定的人员签名。
    二、司法局是司法机关吗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一般职能由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各级司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办理。
  • 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按照附件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司法鉴定中心归哪个部门管理
    司法鉴定是司法局的管辖范围。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 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一般市级司法局下设司法鉴定中心。
    2、工伤事故,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属于市一级劳动局的下设机构。
    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工伤鉴定的国家标准,标准共分十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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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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