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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门店里三天试用期过了,然后入职成正式员工 干了十几二十天要离职有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3-08-05 11:52: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员工上班三天离职有工资。上班3天属于试用期,试用期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资双方都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工资以货币形式折算成天发放。
    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只要确立了劳动关系,即使是一天也要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可通过上班签到等记录进行证明。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试用期过了,辞职有工资。转正后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内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辞职应在提前三十天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当天当面结算。在公司常规发放工资之日再发放给也可以。
  •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员工上班三天离职有工资。上班3天属于试用期,试用期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资双方都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工资以货币形式折算成天发放。
    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只要确立了劳动关系,即使是一天也要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可通过上班签到等记录进行证明。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有工资。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付出劳动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服、工作证、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有工资。辞职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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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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