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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户籍42岁在深圳买的社保,今天查说是外首临时社保,买够了15年也办不了退休了。但我转回户籍所在地也只能转回个人的部分金额,公司买的部分转不回去只有白交了,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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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5 13:30:2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在户籍地也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那就应该将临时帐户转到你的户籍地(待遇领取地)
  • 你好,公司买的部分是不能转的,您办理退休后,深圳这边的社保会定期将公司那部分转回你老家
  • 你好!可以去社保局办理的
  • 这种情况是不能在深圳继续买社保办退休的。在非户籍地买社保不满十五年就到退休年龄的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将个人帐户里的钱转回户籍地的社保里继续买至满十五年在户籍地办退休。还有一种就是到退休年龄觉得自己个人买社保有压力也可以将自己个人帐户里的钱退领出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外地买的社保转回老家应该按照以下程序:
    1、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凭证;
    2、参保人持相关证明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关系转移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结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而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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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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