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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一块469天,中间怀孕,打胎我付的手术费,分手后有理由要回吗

婚姻家庭
2023-08-05 09:52: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是未婚登记(包括恋爱期间、订婚期间、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女方意外怀孕,一方做人流的,分手后,对该笔费用由谁负担有争议的。如果你们是已结婚登记,女方意外怀孕,一方做人流的,离婚时,对该笔费用由谁负担有争议的。如果你们是两人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婚外女方不知道自己怀孕,分手后才发现怀孕,且要求做人流,对该笔费用由谁负担有争议的。如果你们是两人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婚外女方不知道自己怀孕,分手后才发现怀孕,且要求做人流,对该笔费用由谁负担有争议的。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来看,你需要先确定你们的关系类型和情况。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合同,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1、怀孕打胎男方一般不要赔偿。因为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离婚赔偿的情形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合同,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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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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