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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5000元。我上门讨要,被他打轻微伤,我没还手,他被拘留5天,我医药费用6000元,这是不是故意伤害,怎么要求赔偿

损害赔偿
2023-08-04 13:31: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的伤害可以保存证据起诉对方,对于欠款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债务问题若双方协调不成,你作为债权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轻微伤对方不给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赔偿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当事人被别人打伤后,行为人拒绝给付医药费的,当事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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