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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但我的主要责任,对方赔偿了误工费,单位还需要给一定的生活补助吗

交通事故
2023-08-07 10:54: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不理解你所说的生活补助是什么意思。对方赔偿了你的误工费,已经填平了你受伤期间不能工作所带来的误工损失,单位没有义务再向你发放相关的报酬或者补助。
    追问:好的,那我修养期间的社保是单位给交吗?个人承担部分是自己交还是单位给交,因为补偿的误工费是扣除社保之后的工资
  • 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是工伤,但是你这边是主要责任,所以就不是工伤
  • 发生车祸造成收入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根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需要承担责任。依据目前我国相关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要正常发放。其他如医疗费等补偿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公司全部承担。
    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照常支付其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以及劳动者提出解约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待遇。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来赔偿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单位不需要,除非单位很好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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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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