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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领养了一个和我差了14岁的小孩,刚刚领养完就意外去世了,那么我要对小孩扶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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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14:59:2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祖父母、外祖父母属同一顺序,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都有监护的权利和抚养的义务。在同等条件下,就要看谁做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也可以同时做孩子的监护人。
  •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你好,这样的话没有抚养义务的
  • 扶养义务的规定是:兄弟姐妹间、夫妻之间具有扶养义务。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扶养义务的规定是:兄弟姐妹间、夫妻之间具有扶养义务。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扶养义务,指的是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这就是扶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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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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