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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死亡医学证明 想在办一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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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4 15:30: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开死亡证明需要带的证件有:1、为死者办理死亡证明的直系亲属应当带上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2、如果死者属于正常死亡的,没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3、如果死者直接在医院去世,可以直接带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去办理死亡证明。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死亡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因疾病死亡(包括到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新生儿死亡)人员,由该医疗机构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附件1);在家中因疾病死亡人员,由死亡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见附件5)或乡镇卫生院根据死者家属或知情人提供死者生前病史材料进行调查,负责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凡医疗机构经治或接诊医生不能确定为因疾病死亡的人员,应立即通知死亡地公安机关,由死亡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三)因事故或突发事件死亡人员和无名无主尸体,由死亡地公安机关或认定的鉴定机构判定死亡性质后,由死亡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1、交通事故死亡的,由交警部门出具《尸体处理通知书》(附件2);
    2、发生案件死亡的,由办案公安部门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附件3);
    3、无名或家属不愿处理的知名尸体,由发现地公安机关制作《呈请对未知名(知名)尸体火化处理报告书》(附件4),由市治安支队发函通知市殡仪馆进行火化。


  • 法律分析:补办程序: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所需材料:一成年人为例:一、成人死亡。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村委会证明或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诊断书。死亡证明丢失了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查档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只有死了才有死亡医学证明,您还健在,怎么会有死亡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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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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