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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咨询一下,子女是精神病患者,五保户,父母去世后,可以继承耕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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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6 22:34: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子女是精神病患者的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不了耕地,但可以就相关情况向政府部门反映
  • 你好,去世了,可以继续城堡耕地
  • 你好,父母去世后,儿子的户口不在本村,父母的土地能否继承要分情况看待:
    第一,如果是宅基地,因在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经申请仅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所以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予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无论子女户口是否外迁,原则上都可以发生继承。换句话说,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实现对继续使用房屋所占在基地的目的。
    第二,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户口又外迁,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是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第三、如果是林地及“四荒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2款及第54条规定,林地承包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种情况下,即便子女户口外迁,仍然可以继承。
  • 如果是允许继承的土地,那么女儿就有权继承。法律规定,当五保户去世后,五保户的个人合法财产,首先是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所以,对于五保户的土地,如果是允许继承的五保户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其女儿就不继承权。同理,五保户的其他个人合法财产,比如房屋,也应当由其女儿继承。
  • 法律分析:子女继承的前提是在被继承人已死亡的情况下。否则,继承是不会发生的。子女继承的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即该农村宅基地无权利瑕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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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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