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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了出生证丢了还需要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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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3 20:15: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应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遗失补办,如果未满16周岁的,则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所需准备的材料:居民户口簿。
    补办身份证流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出生证明丢了需要补办才可以上户口。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补办了出生证明以后才可以上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出生证明丢了可以补办的,程序如下:
    1、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双方结婚,生育的证明;
    2、医院出具分娩证明,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带上材料到原签发机构提出补办要求;
    5、签发机构审核《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书》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补办。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县(区、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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