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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别人跟我借了300元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债权债务
2023-08-03 19:51: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向对方要,法律上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追问:他不认账了,还能要回来吗
  • 多年前借的钱现在可以要回,但是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则需要注意该借款纠纷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可以起诉。首先,朋友借钱不还,只要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出借人就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还钱。并且,在诉讼时效内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其他时间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多年前的借的钱现在是否能要回取决于对方是否提出了时效性的抗辩。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案件还是按照正常情况审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庭审时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成立时,人民法院有可能判决债权方败诉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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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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