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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问题 入租时说好租两个月 但合同上写的三个月 准备退房了 房东说不退押金

房产纠纷
2023-08-04 11:01: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有相关证据说是租俩月
  • 法律分析:正常途径:将房东起诉至人民法院,有押金条就行。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分析:可以不退。
    1、当合同明确规定了,如果合同期内由于房客的原因违约的,可以不退押金的。
    2、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租客违约后不予退还押金的,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押金进行处理。
    3、如果合同明确规定,租客提前一个周期内和房东声明且租客也确实在这个周期内提出的,那么就不能扣押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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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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