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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包工的,但是工地完工了,老板款没结,说我们质量有问题,现在老板自己找了一个人修补,然后从工地上掉下来了,老板需要我们赔偿,我们需要赔偿吗

房产纠纷
2023-08-03 14:21: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因为你们的质量问题导致工人受伤,那么你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工人自己不小心摔倒了,那么你们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 伤情怎么样,差多少款没有拿到
  • 您好拖欠你们的多少工程款
  • 对于工地设施的损失,应当首先由老板赔偿。如果老板能举证,证明损失是由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老板可以向你追偿,此时才需要你赔付
  • 法律分析:和老板协商赔偿,由老板出钱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后续治疗康复费,若有残疾,则还有残疾赔偿金。若老板不愿意赔偿,或者协商结果不满意,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起诉老板,索要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可以和老板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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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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