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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法定监护人?

婚姻家庭
2023-08-04 22:18:1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第三十一条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 1、监护人信息表; 2、被监护人信息表; 3、填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手工签字; 4、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
  • 你好 具体可以沟通详细情况
  • 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就是父母

  • 1、办理意定监护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进行协商,协商完成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县市公证处办理: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被监护人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意定监护协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的条件主要需满足: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遵循《民法典》中的指定监护人顺序相关规定;被指定人不服的可在通知30日内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关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被监护人必须处在在原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 向法院申请监护人的程序是:
    1、事先未确定监护人的,可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未能协商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其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的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你好 申请法定监护人问题详谈
  • 您的子女出生您就有监护权,还有以下几种情况,遗嘱指定监护人,父母生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申请法定监护人,一般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由具有监护资格的其他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担任法定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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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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