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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送了我东西,现在要要回来,然后我也送了他东西,我不想要东西,要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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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3 10:39: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但有例外 一般来说,已经送出去并且交付给对方的东西,物品的所有权就已经是对方的了,如果又没有约定附条件赠与,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再要回来了
  • 您好,是可以请求对方财产返还的jo
  • 别人送的东西具体是什么呢
  • 您好,可以试着跟对方协商
  • 一、给别人的钱可以再要回来吗
    1、给别人的钱是否可以再要回,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有偿赠与,而受赠与人未尽义务,或者财产还未转移到受赠人的,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来;
    (2)反之是无偿赠与或者财产以及发生转移的,比如赠与的车辆、房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等,则不能要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撤销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赠与的条件如下: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 法律分析:送给别人的东西能要回来。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一、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吗
    1、法律上送别人东西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要回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来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上送别人东西可以要回来的情况如下:
    1、赠与人在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撤销赠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生活,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一经撤销权人行使即发生效力,使赠与关系解除。在赠与的财产未交付时,赠与人可以拒绝赠与;在赠与的财产交付后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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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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