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为侦破案件的情况下可以调取监控录像进行取证。公安局在调取监控录像的时候需要出具以下证件,就可以进行调取证据。
1、公安部门介绍信。
2、调取证据通知书。
3、人民警察证。
因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无偿接入或者直接使用相关单位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
派出所调取监控的规定:相关部门及个人因工作需要须查看监控录像资料,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填写“调看监控录像审批表”,方能到监控室进行查看;查看录像须讲明原因,说明要查看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内容,由监控室操作人员进行查看后,将结果反馈给查看者;凡查看的录像资料,监控室工作人员都应把查看的具体时间和情况进行记录,以备以后查阅。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