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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平安普惠的贷款已经还完了,还可以要回利息吗?

债权债务
2023-08-03 21:31: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 您与平安普惠签订的贷款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利息费率和计算方式,这属于合同的内容之一。
    2. 您已经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利息,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正常履行过程。
    3. 现要求退还利息难以获得支持,除非能证明利息违反法律规定。但个人消费贷款利息是有法律上限的。
    4. 即使利息偏高,在您自愿缔约并支付的情况下,也不太容易要求退回明确付出的利息。
    5. 如果合同签订时存在欺诈、误导等情形,才较有可能争取退还利息。
    6.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单方面停止偿还贷款,还可能面临诉讼、影响个人信用等后果。
  • 法律分析: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协商要回,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可以通过协商要回,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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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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