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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老婆要和我离婚,她说去民政局签字后要去起诉我要我赔偿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好像还有其他什么费,我也不清楚,就想问一下这也可以起诉吗

婚姻家庭
2023-08-03 09:11:35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男方在婚姻中有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女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如果有需要可以进一步咨询
  • 您好,离婚时诉讼向对方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婚姻一方如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具体什么原因导致对方要你赔偿精神损失费用?
  • 你好,这个是可以起诉的,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要看有没有造成精神损害的行为
  • 对方有起诉的权利,你也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 你说一下你们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
  • 你好,是什么原因要你赔偿精神损失?
  • 你好,你这边可以委托律师提出应诉
  • 您好,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请问是要赔偿什么费用呢
  • 您好,说下具体情况给您分析
  • 你好! 你可以去起诉离婚的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你好,可以帮助你处理问题
  • 你好,是遇到感情纠纷了吗,在一起多久了,领证没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人心理状态不同,对受害人产生的精神损害程度亦不同。一般来说,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使受害人产生的怨恨深,精神损害严重;一般或轻微过失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相对要轻,而且也易于抚平。正因为如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的数额时,必须将侵害人的主观过错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持续的时间,等等。如侵权行为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等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就重。侵权情节不同,反映出侵权人主观恶性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使之成为确定精神损失费多少的另一重要因素。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千差万别。在有些情况下,尽管侵权情节较为严重,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却相当轻微,由法院责令侵权人赔礼道歉即可消除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而对于那些毁人容貌,使人丧失视觉、听觉等器官功能或致人死亡者,其给受害人带来的精神损害就难以抚平,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失费数额时,不能无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一般来说,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人格权者,行为人往往从侵权行为中获有利益,具有较好的赔偿能力。因此,对于这类侵权行为,根据其获利情况而增大赔偿金额,有利于从经济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更好地慰抚受害者。在其他情况下,则要考察行为人的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良好,可以适当判令多陪;反之则酌情予以减少。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影响。法律制度离不开其所处的社会物质环境。人总是生活在具体的物质环境之中的经济人,所处环境不同,所需经济条件也不同。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消费观念、价格水平比一般地区要高,其所需的精神损失费的数额应当相应提高,否则,难以体现精神损害赔偿的慰抚与惩戒功能。后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 你好,民政局办理手续签字后就离掉了
  • 您 好合理的费用是可以的。
  • 你目前是已经收到传票了吗
  • 你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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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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