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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家庭。结婚后,男方把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现在两人感情出现问题。他外边儿有了第三人。我们现在要离婚。房子和我有关系吗?

婚姻家庭
2023-08-02 12:26: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的,则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该房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加名字之后,该房屋就会由个人财产转变为共同财产,若是离婚双方都有房屋的分割权。
    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1、需要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以及其复印件;
    2、去当地房屋交易,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审核你提交的材料;
    3、所需的费用:110元的手续费(手续费80元,籍图费25元,贴花费5元),如果顺利的话,大概20天就可以拿到房产证;
    4、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5、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结婚后房产证加名是不是离婚时能分到房产房产证是房产权利归属的证明,房产加名之后,房产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发生变化,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变化。换言之,房产加名行为一旦完成,则产生财产转移的法律效力。所以一般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能分到房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后房本加名新规定
    第一,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你们领证与否,若你们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假设你们没有领证,你们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如果你们领证,而日后需要离婚,那么需要到公权力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
    第二,如果房子只写对方的名字,而你们共同还贷,那么,如果你们没有领证,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部分还款;如果你们领了证,这里需要看是在房产证在领证前还是后,如果在前,那么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你仅仅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付出的还款部分;如果在后,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财产。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例如,甲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首付并在银行贷款,房产证上登记的甲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妻子乙的名字,适用《民法典》赠与的相关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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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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