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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小时候因母细胞瘤摘出眼球,现在要办残疾证,能不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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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12:04: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残疾鉴定一般都是在当地的县级或市级医院做的,它是由当地的残联部门出具残疾鉴定申请表,然后去指定的医院找到专门的鉴定部门,由医生通过病人提供的片子或者是现场查看,根据病情而判定几级残疾,然后签字盖章,最后拿回残联就可以了,等1个月到3个月残疾证就下来了。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证件。在我国,目前残疾的类别可以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等七种类别。我国目前通行的是第二代残疾人证,第一代残疾人证已经过时了。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一些比较特殊的待遇。残疾证的发放需要先进行申请,申请人需要拿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照片向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申请被受理后,办证人员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果符合标准的话,县级残联会发放残疾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本人或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未成年残疾人的监护人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提交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发证残联可收回残疾人证,并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相关信息。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的认定,以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为准。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办理残疾证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第二步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第三步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第五步政审:县级残联理事长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 法律分析:办理残疾证必备的条件: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造口人”,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为了保住直肠膀胱病变(如直肠癌、膀胱癌、肠梗阻等)患者的性命,医生通过手术切除患者病变的部位,在患者的腹部左侧或者右侧开一个口,患者的排泄物(大便或者小便)通过该造口排出体外,并在造口处粘贴一个袋子来装排泄物,医学上称这类患者为“造口人”。办理残疾证首先需要申请人在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凡在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其中一种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军可以办理残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第九条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如下:
    1、视力残疾。双眼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办残疾证的流程是什么
    1、有资格申请残疾证的申请人为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办理残疾证的申请,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和符合规定的照片;
    2、县级残联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县级残联将对残疾人直接进行残疾评定,或者让残疾人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4、县级残联初审残疾评定,符合即发放残疾证,不符合即退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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