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伤之后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不影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也不影响员工伤残赔偿,但是员工不能享受治疗费用的工伤保险待遇了。因为进行工伤保险报销是需要全部自费,不得使用其他保险报销的。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是根据事故经过来判定的,和员工如果结算医疗费没有关系。但是在工伤待遇审核时是无法报销已进行医疗保险结算的部分。法律依据: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