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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编写音乐书籍)。在今年,北京一家文化公司委托北京亚飞特快专递公司给我老家邮递我的稿件,委托时间是2006年1月16日,但直至2006年2月8日,邮件才到达目的地(河南焦作),而此时我人已回到北京,所以要求退回寄出地,但直至今天,稿件仍然没有给我,每次催促,对方总是说再查查,我的三本稿件本身是要2月底出版的(邮件中的是其中的两本,包括了本人的部分手写稿),但由于特快公司的不负责任,造成我的稿件无方按期上市。

民事相关
2006-03-02 10:00: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