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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电工下班后被公司小股东安排干非公司活,摔伤,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23-08-01 09:33:3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的建议如下:
    1. 如果电工受伤时正在执行公司小股东安排的非公司业务活动,则公司可否免除责任还需具体分析。
    2. 首先要明确电工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电工仅仅是公司的员工,不是小股东个人的员工,公司就应承担一定责任。
    3. 虽然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执行任务,但如果任务性质与电工的正常工作相关,且电工按要求执行,公司也应对电工的人身安全负责。
    4. 如果电工受伤的活动完全于公司无关,且电工自愿接受小股东个人委托,公司可不承担责任。
    5. 但如果公司明知可能危险的非公司活动却未制止,作为用人单位也存在未尽到安全职责的疏漏。
    6. 建议电工积极与公司协商处理工作伤害事宜,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7. 如谈判失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8. 在处理过程中,留意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权利。
  • 您好,伤情严重吗?小股东是怎么沟通的?
  • 您好请问目前医药费花了多少呢
  • 具体什么情况详细了解下
  • 如果属于工伤,公司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员工下班途中自己摔伤公司没有责任。因为其不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交通事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在员工受伤之后,公司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没有及时认定劳动者是工伤,公司要依法赔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如果不是工伤,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 可以的 伤势如何呢 可以找股东赔偿的
  • 你好,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况积极受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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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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