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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笔录一定要去案发当地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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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20:10: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一般在案发地公安机关进行。如果居住地和案发地不一致,也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没有特别的规定。如果是证人或者受害人,可以在其工作单位或者住所进行。




  • 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要看是什么类型的笔录了,如果是本人报案了,要求本人去笔录可以不去,要是传唤本人要求做笔录的,那就必须要去了,要是本人是嫌疑人就一定要去了,否则就要传唤或者强制传唤本人去了。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一般在案发地公安机关进行。如果居住地和案发地不一致,也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没有特别的规定。如果是证人或者受害人,可以在其工作单位或者住所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四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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