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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医院陪病人,走廊上有水把我滑倒了,脚外踝骨折了做手术了,现在快出院了院方只配付2千元。我不同意,他们说我你可以去告。我该怎么办

医疗纠纷
2023-08-01 09:18:5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我的建议如下:
    1. 保留现场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等,记录下事发经过。
    2. 保留医疗费用的原始收据,计算合理的治疗及后续复健费用。
    3. 与医院谈判,表达理性诉求,争取增加赔偿金额。提供医疗证明和费用明细。
    4. 如果谈判未果,可以书面向医院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仲裁。
    5. 也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承担更多赔偿责任。
    6. 收集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如未做好地面防滑处理等。
    7. 列出各项损失费用,证明赔偿请求合理,增加胜诉可能性。
    8. 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交通费、生活护理费、精神损害费等。
    9. 保持理性、耐心,争取最大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您好请问目前医药费花了多少呢
  • 你好,可以考虑起诉赔偿
  • 这种人身损害的话,你可以去起诉要求他们赔偿的。
  • 你不同意,那就只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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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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