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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所有证件都没有,但是有小孩可以申请中国国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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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22:24: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可以向当地市、县公安局进行咨询看看。
  • 孩子是在国外出生的,如果双方都是外国国籍的情况,孩子只能是外国国籍。父母有一方是中国国籍的话可以可申请中国国籍。
    具体内容如下: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4、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5、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6、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一条 规定如下:
    (一)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二)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三)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四)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五)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 不一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外国公民在中国所生的孩子,能够取得中国国籍有两种情形:一是另一方为中国公民;二是父母为无国籍或国籍不明且定居在中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 法律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就是中国公民。如何取得中国国籍,法律规定: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4、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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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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