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前几天我收到一快递是几盒药,我问了我亲戚朋友都说不是她们买的,我以为是哪个恶作剧,在家里放了两天也没有人联系我,我就把它丢了,今天有个商家打电话说是她们发错货了,说话语气也不好,但是药确实被我丢了,这个我要付什么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3-07-31 16:04: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如果因店员的疏忽导致药品丢失,那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可以拒绝承担。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
    2、生产、销售假药的;
    3、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
    本案例中违反了第三条,对生产企业予以取缔,经营企业即药店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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