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卖员,我提前三十天跟站长说过辞职,站长当时答应了,现在又反悔了
-
当员工的离职申请到达公司时,已经发生效力,员工不得反悔,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合同。
-
您好,你有证据,到时间直接走。扣工资,直接去劳动仲裁或监察大队投诉
-
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积极维权
-
三十天申请之后可以直接走的。
-
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
仲裁维权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