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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彩礼问题

婚姻家庭
2023-08-01 15:26:30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未办理结婚手续或者结婚了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离婚的,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可以帮你直接接解答的,但是最好是得有证据才可以的。
  •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您好,建议携带相关证据当面咨询。
  • 彩礼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说明
  • 具体问题请说一下 便于答复
  • 彩礼没有结婚证可以要求全额
  • 可以的详细交流遇到的问题
  • 法律分析:彩礼是一种习俗,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关于彩礼的法律性质如下:以双方结婚为目的,是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的赠与行为。且该赠与行为一般以缔结婚姻关系为附加条件。即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提供帮助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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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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