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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一考试科目一三次没过,驾校有没有责任?

损害赔偿
2023-07-30 16:41: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在考试过程中,考场应该有预知学员发生事故的责任,驾校方面也应对学员在考试中驾车出现意外情况负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学员撞坏考试车,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而是应该由学员、驾校以及考场三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 在考试过程中,考场应该有预知学员发生事故的责任,驾校方面也应对学员在考试中驾车出现意外情况负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学员撞坏考试车,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而是应该由学员、驾校以及考场三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不需要。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所以原则上在没有拿到驾照之前,责任是属于驾校的,驾校有全部监护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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