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摔伤经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
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