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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人,法人不知情怎么处理

公司企业
2023-07-30 12:09: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人不同意更换法人,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其他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受委托的自然人或者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事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人变更一般是需要本人去的,但是也可以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公司法人变更不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可以依法委托他人办理法人变更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不知情,向行政部门举报人不可以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是不合法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
    人不可以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法人是不合法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
    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这种情况是可以咨询公司变更行政主管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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