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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提前两个星期开学有违反什么条例吗

劳动纠纷
2023-08-02 16:28: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暑假并不是我国法定假期,但是学校强制补课这事儿,首先,肯定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是教育部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属于部门规章,内容是:要求地方“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决纠正各和随意侵占学生休息的做法,正确引导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切实把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当然前提是你的学校是公立学校,如果是私立的学校那就不好说了。如果是当地教育局强制补课,原则上可以向上一级教育部门举报
  • 这个除非上面有明确规定不可以提前开学,否则不存在违不违法,觉得不合理可以投诉到教育局
  • 法律分析:如果学校提前开学到底涉不涉及违法,主要是看你们学校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提前了多久开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是有权利对自己的教学计划进行安排的,所以说只要学校整个教学计划完成了国家和省市给他派的任务,那么不违反相关的教学的要求,那么针对一些实际情况采取调整教学计划的措施,也是非常情有可原的。所以提前开学,如果只提前了几天的话是不违规的,如果提前的过早了那就违规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 法律分析:学校提前开学是不正确的,可以向教育局举报,教育局也会管理这种现象。 中小学的学生教育又是九年义务教育,学生的寒暑假时间是教育局规定的,任何学校单位不得私自提早开学,剥夺学生的寒暑假时间,让学生有一个愉快的假期时间,让孩子参与更多的校外活动,增加学生的校外实践能力,丰富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 法律分析:学校提前开学是不正确的,可以向教育局举报,教育局也会管理这种现象。 中小学的学生教育又是九年义务教育,学生的寒暑假时间是教育局规定的,任何学校单位不得私自提早开学,剥夺学生的寒暑假时间,让学生有一个愉快的假期时间,让孩子参与更多的校外活动,增加学生的校外实践能力,丰富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您那个学校是属于公立学校,还是属于私立学校,公立学校教育局都会统一规定开学时间,如果是私立学校那他开学时间可能会变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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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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