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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质询一下,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不是诈骗

刑事案件
2023-07-31 14:42:2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是传销。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
  • 您好,这种加盟合同我建议你慎重考虑,因为确实有很多都是诈骗。
    追问:这个报警有用吗?钱会不会退回家啊
    解答:报警警方一般不会管,因为这只是民事纠纷,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 你好 具体可以拨打反诈中心的电话咨询
  • 您是否向里面充值过?您应当先考虑判断是不是诈骗。
    若确定不是诈骗,认为活动违法违规的可以向工商局以及消协投诉。
  • 具备如下条件构成商业诈骗: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有能力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人;
    2、主观方面是出于诈骗的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客观方面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具备如下条件构成商业诈骗:
    1、主体为一般主体,即有能力签订、履行合同的行为人;
    2、主观方面是出于诈骗的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客观方面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具体是什么法律问题 有什么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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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