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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我的身份证刚刚过期,差不多一个月,但过几天就要去看景点,请问我的身份证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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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14:52: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可以使用。为不影响居民的正常使用,会给出3个月过渡期,在3个月过渡期之内,过期的身份证还是可以使用的。这个时候要及时得到公安机关进行身份证的重新申办。若是3个月过渡期超过,身份证还没有办理,那么身份证视为过期,将不能再进行使用。
  • 您好,既然已经过期了,那身份证可能就没有效力了,建议立即补办身份证。
  • 身份证过期了可以提前办,因为办理身份证的时间是在六十日内或九十日内。身份证补办的时间一般是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过期30日内仍有效。但是公民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身份证,以避免日常生活中产生不便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不可以,过期的身份证不属于有效证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四十七条规定: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旅客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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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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