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有人在微信群曝光我的照片,还说我是骗子

互联网纠纷
2023-07-31 15:15:5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私下沟通解决,如实在无法解决那就投诉或者报警,必要时可以起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因此给您造成其他损失,可以主张进行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及侵权人过错程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你好,如果不是真的,可以报警处理,这是诽谤问题
  • 你好,建议公证相关证据,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
  • 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 在网上公布骗子的照片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又称无效行为、不合法行为的一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与客观上不合法行为不同之处在于,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从而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侵犯。主观上的过错指故意或过失两种主观状态。根据违法性质,违法行为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经济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等;根据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犯罪)。
    违法与犯罪的联系是犯罪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区别是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比违法行为严重,犯罪行为大多数要负刑事责任,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