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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儿给了女方 现在联系方式把我拉黑了 不给我见孩子 她也已经再婚 可以重新争夺孩子抚养权吗

婚姻家庭
2023-07-29 16:22:0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的需要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分析。为了您合法权益,建议与我们联系,我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给出更详细的法律意见
  • 你好,是可以要求探视权或者变更抚养权的
  • 离婚小孩抚养权可以重新要的。一般情况下,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若夫妻无法达成协议的,且抚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行为等不适宜再抚养的情形,一方或双方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了一方未再婚能争取抚养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离婚小孩抚养权能重新要。一般情况下,子女的抚养关系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若夫妻无法达成协议,且抚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等不适宜再抚养子女的情形,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通过诉讼方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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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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