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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户口本上有一个曾用名和一个原名还可以改吗,要是派出所不让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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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10:05:3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名字的问题还是要想派出所的户籍部门进行咨询
  • 您好 户口本上有曾用名的,还可以改名字
  • 原则上名字依申请是可以更改的
  • 户口本上有个曾用名还能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有曾用名的,还可以改名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有个曾用名还能改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每个公民都有权依法更改自己的姓名。如果您的孩子户口本上有一个曾用名和一个原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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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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